一个想往上爬的年轻人,和一个不给他机会的时代
《红与黑》是司汤达1830年出版的长篇小说,全名之后跟着一个很硬的副标题:1830年纪事。
主角于连·索雷尔是维立叶尔小城一个木匠的儿子。他身体瘦弱,干不了体力活,父亲和哥哥都瞧不起他。他唯一的两样东西是惊人的记忆力(能把整本拉丁文《圣经》背下来)和一颗极度自尊的心。
故事的骨架很清晰:他先到市长德·瑞那先生家当家庭教师,和市长夫人产生了一段关系;事情败露后进了贝桑松的神学院;之后被推荐到巴黎,成为拉·木尔侯爵的秘书,又和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纠缠在一起。就在仕途眼看要走通的时候,一封揭发信毁掉了一切,于连回到维立叶尔,在教堂里向德·瑞那夫人开了枪,随后被判处死刑。
听起来像一部“凤凰男翻车记”。但司汤达写的完全是另一回事。
“红”与“黑”,是两条上升通道
书名的两种颜色,是那个时代留给底层青年的两条路。
红,是拿破仑时代军装的红——靠战功、靠个人能力,在战场上拼出一个位置。那是于连真正崇拜的时代,他偷偷藏着拿破仑的画像,把《圣赫勒拿岛回忆录》当成信仰。
黑,是教士黑袍的黑——复辟王朝里最稳妥的上升通道,教会掌握着教育与地方权力,穿黑袍意味着有机会进入体制。
残酷的地方在于:于连生在拿破仑倒台之后。红的路已经关了,他只能穿黑袍。《红与黑》本质上是一部关于“通道关闭”的小说,这也是它两百年后依然扎人的原因。
于连不是渣男,他是那个时代最清醒的人
很多读者第一次读《红与黑》,只看到一个用感情换前途的年轻人。但司汤达的笔法恰恰相反。
于连的每一次“算计”里都掺着真实的感情,而每一次真情又被他的自尊和野心打断。他第一次握住德·瑞那夫人的手,不是因为爱,而是因为他告诉自己“我必须握住它,否则我就是个懦夫”;可当她真的回应他时,他又哭了。
和玛蒂尔德的关系更是纯粹的权力博弈:一个贵族小姐厌倦了宫廷里所有殷勤的追求者,偏偏对一个平民秘书动了心;而于连一边享受着征服的快感,一边时刻怀疑自己只是她的一件新鲜玩具。两个人都在表演,又都在渴望对方是真的。
司汤达从不给于连一个干净的结论。他既让读者鄙视于连的虚伪,又让读者清楚:在一个把出身写进规则的社会里,虚伪是底层唯一的武器。
从他开始,小说开始写“心里同时存在的两个自己”
在司汤达之前,小说主要写“发生了什么”。从他开始,小说开始写“一个人心里同时存在的两种动机”。
于连每次行动之前,都要在心里和自己辩论一遍:这是爱情还是野心?我是在报复还是真的心动?我此刻的感动是真的,还是我觉得自己“应该”感动?这种对动机的反复审查,是《红与黑》最现代的部分,也让它被称为心理小说的起点。
有意思的是,司汤达生前并不出名。巴尔扎克专门写过一篇《拜尔先生研究》称赞他,但大众读者要到很多年后才追上他。他曾说过一句著名的预言:自己大概要到1880年才会被人读懂。
他为什么放弃了求生
结尾是全书最难懂也最有力的一段。
德·瑞那夫人在教会的压力下写了一封揭发信,于连的前程就此断送。他回到维立叶尔,在教堂里向正在祈祷的她开了两枪——她没死。在法庭上,于连完全可以为自己辩解,把责任推给教会与侯爵,但他放弃了,甚至主动激怒陪审团。
因为他在法庭上想清楚了一件事:他被审判不是因为那一枪,而是因为他一个木匠的儿子,居然敢走进上流社会的客厅。
审判他的人不是法官,是阶级。想通这一点之后,求生就没有意义了。
德·瑞那夫人最后抱着他的头,三天后死去;玛蒂尔德则效仿自己家族传说中的先祖,亲手埋葬了爱人的头颅。三种结局、三个人,谁都没有赢。
为什么现在值得重读
《红与黑》写的是1830年的法国,但它的核心问题今天依然存在:当一个社会的上升通道收窄时,个人的努力、聪明和野心还有多少用处?
于连的答案是用尽一切手段往上爬,代价是把自己变成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人。司汤达没有批判他,也没有赞美他,只是把这个过程一寸一寸写出来,交给读者判断。
豆瓣评分长期稳定在9分档,译本推荐罗新璋、郝运、郭宏安三个版本,读起来风格差异很大:罗新璋译文偏古典,郝运译文最顺畅,郭宏安注释最细。第一次读的话,从郝运译本入手不容易劝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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